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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代表职工的礼仪,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作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上级工会和校党支部领导下,利用自己的组织渠道,做好教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教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向教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政治素质。
(二)根据学校党政中心任务,组织教工开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的宣传工作。
(三)广泛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反映教工对学校重大决策的意见。
(四)维护教工的权利;组织教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主人翁责任感。
(五)维护教职工受教育的权利;组织和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教学管理知识。
(六)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并协助和监督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开展教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教工生活困难补助,协同办公室做好退休人员和教工家属工作,做好交工的婚丧嫁娶等服务工作.
(七)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八)做好计划生育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作,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同时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九)关心教职工工作条件的改善,维护教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敦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会费,管理好工会财务。
(十一)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提高工会干部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
(十二)坚持工会民主制度和民主政治,搞好工会小组的建设工作。
(十三)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四)筹备、组织召开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工会主席:吴清云
工会委员:李星光、宋镕汝、王慧、陈杰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李星光(主任)、王慧、林怡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宋镕汝(主任)、李星光、王慧、毛梦媛、蔡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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